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2016版)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7〕57号)文件要求,市安质监总站将开展2022年度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度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竣工项目的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分工
(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各区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和所有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未设置驻沪办建管部门的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由市安质监总站负责考评工作)。
(四)水利类工程参照本通知由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考核时间
(一)2023年1月1日到1月31日,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中考核数据的核对,并对考核数据完成在线提交(企业不再上报书面资料)。
(二)2023年2月15日前,各考评机构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
四、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企业确认提交
2022年度企业在沪竣工(非交通类)项目(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1.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jw.sh.gov.cn),选择“我要办”栏,再选“建设管理服务”,选择“项目”,质量安全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从“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登录”窗口进入,选择“现场管理”中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菜单,再选择“企业统计报表”栏,核对年度考核统计表中《企业工地信息统计表-参与考评的项目》,核对完成后打开《企业考核评分表》确认提交。
2.企业当年度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的自评,并留存相关评价资料。
(二)考评机构汇总
1.区县安质监站及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从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https://jgpt.ciac.sh.cn)“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新)”窗口进入,点击“企业年度考核”,在该界面中核对“考评结论”,并完成“核查结论”填报;如有调整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情况说明。完成后导出《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上报市安质监总站。
2.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jw.sh.gov.cn),选择“我要办”栏,再选“建设管理服务”,选择“企业”外省市企业栏“驻沪办查询”,登录后,点击“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在该界面中核对“考评结论”,并完成“核查结论”填报;如有调整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情况说明。完成后下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上报市安质监总站。
五、考评结果
企业年度考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和不合格”等级由考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判定和文件规定进行核查生成,未按期在线提交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
“优良”等级由信息系统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先根据竣工项目数量排名取前60%,然后根据竣工项目优良率排名取年度参评企业数量的前10%生成:
1.年度竣工项目无不合格评级;
2.年度竣工项目数量大于全市企业平均竣工项目数量;
3.年度竣工项目优良率大于全市企业平均竣工项目优良率。